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29)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发布会对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的前期准备和清查工作以及下一步计划进行了通报。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决定于2017年开展时隔十年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7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本次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
根据安排,我省的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阶段,时间跨度为3年。其中,今年主要开展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入户调查、启动数据审核与汇总、开展质量核查等工作。
清查建库工作是污染源普查的基础性工作,对形成“一张图”极为关键,也是今年我省二污普工作的重点。为了做好清查建库工作,省普查办选取了乐山市五通桥区、南充市蓬安县、阿坝州松潘县为试点地区。
据了解,5月10日,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全面铺开,省普查办对照国家下发的我省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204875家污染源进行了比对、筛选、核实和补充完善,增补了54788家污染源,形成四川省级底册下发各市(州)普查办。经过各市(州)自查及评估后,7月份,省普查办分两批从21个市(州)抽选42个县(市、区)、1037个乡镇的6573个工业源、905个农业源、89个生活源锅炉、893个入河排污口、27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开展了质量交叉核查。
8月16日,我省清查建库数据通过了国家普查办的审核,成功入库。全省共清查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7802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91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729个、入河(湖)排污口12349个、生活源锅炉1833台,工业园区81个,确定将111930个清查结果纳入普查对象。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普查数据库等工作。届时,将对全省78022家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59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72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349个入河(湖)排污口、1833台生活源锅炉和81个工业园区开展入户调查。
新闻多一点: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承担什么义务?
· 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及时提供与污染源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不得转移、隐匿、伪造、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
· 污染源普查对象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对于在污染源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和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