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日,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即日起至12月31日四川省将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此次检查将多方面多角度展开。
企业自我“体检”──全面自查
检查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规定对是否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定期清理、不良反应报告、问题产品召回、安全自查等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如实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监管部门严格审核,反复“把脉”──针对性抽查
检查期间,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并以抽查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整治结果,依法公开,问题企业,从严处理
检查期间,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进行约谈,并对有关信息依法予以公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惩处。
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