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月11日,记者从德阳市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德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12月7日获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德阳继2018年7月1日施行《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后的第二部地方性实体法规。
近年来,德阳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共有物业服务企业400余家,已实施物业管理项目近3000个,管理面积达50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近3万人。但是,德阳物业管理历史欠账较多,问题凸显。
“随着依法治市的不断推进,德阳广大业主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政府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强化基层社区治理,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社会各界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强烈呼吁。因此,制定一部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解决德阳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有了一定的基础。”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表示,德阳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报经德阳市委批准将制定《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首批重点立法项目之一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并确定为2017年度开始审议的立法计划。
德阳市政府常务会于2017年10月向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德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7年10月20日、2018年4月26日、2018年10月16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审议并报请德阳市委同意后表决通过。2018年12月7日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2月20日公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分八章共52条。
第一章总则(第1至8条);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9至21条);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22至28条);第四章物业服务(第29至34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35至38条);第六章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第39至42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43至50条);第八章附则(第51至52条)。
该《条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严格遵循立法技术规范,法规以分章列条逻辑排序,符合条例体例要求,内容重点突出、权责明确、权利义务对等、过罚相当,语言文字规范简明,具有法的合法性、适当性等基本特征。
二是始终坚持不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原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除个别承上启下条款外,一般未作重复规定,绝大多数条款是从操作层面对上位法的规定进行细化,或者根据我市物业发展及管理实际和立法规律进行科学创制,具有德阳地方特色。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物业管理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来考虑和安排,重点解决政府及部门职责不清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其中老旧小区的问题还作了专章规定,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四是贯彻多措并举的法规设计理念,注重体现业主自治与依法监管相结合,注重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有效融合,注重德治与法治相统一,将民主、公正、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具体规定中,精心设计制度措施,条例管用、有效。
“一部法规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除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配套出台一些制度措施并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而外,还需要全社会包括我们每个人作为业主的共同参与努力。”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表示,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解决德阳当前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德阳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都将发挥积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
编辑:李俊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