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年4月30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依法规范用电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可偏偏有人“不信邪”。5月26日,记者从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获悉,刘某某因过激阻挠电力施工,构成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5月25日下午3时许,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区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在红星镇安装智能电表时被无关人员强行阻扰。接报后,分局民警赓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经查,刘某某为达个人目的,采取威胁辱骂等方式阻扰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安装智能电表。民警抵达处置期间,刘某某不听从民警劝阻,采取推倒安装工程梯、扳毁智能电表插电盒等过激行为阻碍施工,造成恶劣影响。
据悉,刘某某因寻衅滋事,被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给予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影响、破坏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得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不得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不得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盗窃、损毁、破坏电力设施、设备。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