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10日下午,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在乐山师范学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进一步强化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面禁毒的良好氛围。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18日,被告人王某从曾某处以1300元购买了冰毒,再以1500元在其租住的市中区嘉定中路天韵城1栋1单元1803号房间内,卖给吸毒人员谢某,后被民警当场挡获,现场查获冰毒可疑物两包,经称量净重共计4.84克。经鉴定,送检材料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两包冰毒已扣押在案。
同日,被告人王某还在其租住的上述房屋内容留高某等5名吸毒人员以“吹壶壶”方式吸食毒品冰毒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案发后,上述吸毒人员均已被行政处罚,吸毒工具已被扣押在案。
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在地图中查看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冰毒、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扣押在案的毒品、吸毒工具以及手机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据了解,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以直观的庭审、真实的案例向在校师生们展示了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毒品的危害等相关知识。宣判后,市中区公安分局一线缉毒干警带领师生们参观了禁毒宣传展览,现场展示的30余种仿真毒品吸引了大家的注意,缉毒干警就如何识别毒品并抵御毒品危害进行了宣讲。
旁听师生们纷纷表示,见识到了“破冰行动”的现实版,获益匪浅,今后将正确树立起“识毒、防毒、拒毒”的正确观念,远离毒品。
当天,活动邀请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新任命陪审员10名及乐山师范学院近百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庭审。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