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颁布实施发布会顺利举行

2019-06-25 19:48: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6月25日上午,《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发布会于广安市市民广场会议中心举行。会议由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邓林主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世洪,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正力,城环资委主任委员唐鹤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俊,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邹勇,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运管处处长柳维波出席本次会议。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世洪在会上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世洪讲话指出,要明确《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扎实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要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

据席世洪介绍,《规定》的出台,完善了广安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法制保障,对广安市法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都具有深远意义。它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直接回应了人民群众的需求,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了市委“抓落实”的要求,《规定》从去年12月立项,经过调研、意见征集、草案修改、会议审议,再到报请批准、正式公布,仅用半年便完成了立法工作,体现了真抓实干的精神。标志着广安市率先探索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地方立法。

但从总体来看,广安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5月58日、6月22日相继发生两起乘客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虽然形势不容乐观,但《规定》在两起事件中已经体现出先期效应,实践证明《规定》有助于切实维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正力对本次《规定》的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2018年发生的重庆万州10•28公交坠江事件,引起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运用法律法规规范相关行为,维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秩序,保障客运安全。据调查统计,2014年以来,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52起、治安事件5起,殴打驾驶员3起,并且常出现乘客因坐过公交站、对票款不满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

据王正力介绍,2018年11月,广安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将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纳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今年1月初,项目组完成《规定(草案)》初稿起草工作。在《规定(草案)》起草、修改过程中,除广泛开展听证、咨询、沟通、协商外,更是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今年1月、3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对《规定》进行了审议,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规定》。今年5月23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规定》。

会上,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唐鹤松告诉记者,为体现去年在广安市召开的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提出的地方立法要坚持“小切口”“接地气”的要求,此次《规定》主要突出了四个导向。

他谈到:“第一是‘短’。规定共10条,全文1500余字,不分章节,不专条规定法律责任,将行为范式和法律责任规定在同一法条,短小精干。第二是‘平’。条文语言朴实,文字精炼,意思清晰、完整,通俗易懂。第三是‘快’。法规系从去年12月立项,经过10余次调研、6次集中征求意见、28个修改稿、两次会议审议、一次会议通过,再到报请批准、正式公布,花了大量精力,总时间仅用了半年便完成了立法工作。第四是‘实’。规定10条,条条都是干货,抓住关键问题给出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对驾驶人安全驾驶责任、乘车人乘车行为规范和维护运行秩序、运营企业责任、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等都分别作出细化规定”。

牟淼 冯琨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郭建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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