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发布优秀文旅微视频“征集令” 最高奖3万元

2019-07-19 14:38: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19日,记者从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获悉,乐山已启动2019乐山首届文旅微视频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乐山优秀文旅视频,最高可获奖3万元。

据了解,本次大赛是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的配套活动之一,主题为“山水佛地、灵秀乐山”,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办。

大赛共分为三个阶段:作品征集(7月18日──8月25日)、奖项评选(8月下旬)、颁奖展播(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旅博会期间)。参赛视频题材为宣传展示全乐山境内复合型旅游资源以及多元文化旅游特色,也可以挖掘乐山旅游具备的网红要素,用美景美食、乐山历史文化等浓缩乐山旅游的深厚地域文化。具体包括:乐山境内景区景点美景,旅游剧目(乌蒙沐歌等);围绕遗产文化、佛教文化、武术文化、美食文化、沫若文化、嘉州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乐山旅游文化内容;展现乐山城市新气象。

从即日起至8月25日,参赛者可在指定视频APP发布视频,添加#灵秀乐山 话题,并@灵秀乐山,私信组委会“灵秀乐山”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指定app平台:抖音、腾讯微视、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百度好看视频、百度全民小视频、土豆视频、秒拍、美拍(任意均可,数量不限;同一平台可以发多次,取最高值进行评选)。参赛者须保存原视频以便专家评审。

新闻链接:

一、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面向全社会征集,只要符合参赛题材内容的作品,作品形式不限,鼓励采用多种表现形式和表达手法(如:使用动漫等新形势新技术制作短视频风格等)。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性,承诺其作品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

3.参赛者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组委会不承担(不限于)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若因出现纠纷而造成任何损失,组委会有权向参赛者追偿。

(二)参赛作品类别:

1.高清组:

(1)作品时长为30秒—60秒(含60秒);

(2)作品格式:常用视频格式均可;

(3)分辨率:4K(标注字幕)。

2.大众组:

(1)作品时长为15秒—60秒(含60秒);

(2)作品格式:常用视频格式均可;

(3)分辨率:视频清晰即可(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二、评选方式

(一)网络评选

选手作品上传至组委会指定的网络平台上进行宣传,最终以作品的点赞量、播放量、转发次数以及评论的数量的数据进行评审,所有汇总的数据将占据总分的40%的比例。

(二)专家评委

组委会拟聘请知名摄影家、高校教授等组成评审专家组,以内容主题、技术性、创新性等多个角度对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分数据将占据总分的60%的比例。

三、奖项设置

高清组: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500元

大众组: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创意奖:最佳摄像奖、 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优秀作品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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