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严重了!四川“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动真格介入

2019-11-11 18:29: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1月11日,在四川省人社厅召开的2019年农民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就业局局长黄晓东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农民工工作进展情况及一下步工作打算。

据通报,我省加强了从源头上遏制农民工欠薪和综合治理,在建工程项目台账覆盖在建工程项目7000余个。住建领域实名登记2370个项目,涉及28万名建筑工人。公布重大违法行为61件,纳入黑名单管理25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92件。

今年我省出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这个“黑名单”将对哪些企业和个人采取哪些惩戒措施呢?

据省人社厅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回答,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是对恶意欠薪行为进行部门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措施,促使企业不敢欠薪、不能欠薪进而不愿欠薪,推动全社会形成欠薪可耻的氛围。

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企业和有关责任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将被纳入黑名单:第一种“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第二种“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第三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按照30家政府部门和单位联合惩戒备忘录,凡是被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人社、发改、住建、税务、银行、铁路等部门单位进行为期1-2年的惩戒。惩戒期内,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将在部门门户网站、各地“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公开,并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30个方面予以限制,并加大检查频次。对个人申请政府补贴性资金、高消费,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性车辆等进行限制。

截至目前,我省共将25家用人单位或个人纳入黑名单,并对其进行了部门联合惩戒。其中,有5家“黑名单”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共兑付劳动者劳动报酬181.8万元;对其他未按要求整改的“黑名单”企业,有6家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了社会公布,2家因在惩戒期内未整改被延长为2年的惩戒期限,3家被限制参与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活动,1家被限制银行贷款和高消费行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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