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6月1日起至11月30日,德阳交警将集中查处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将给予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的,给予罚款30元的处罚。对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现场查纠和视频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不使用安全带将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不使用安全带将罚款50元、不记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公安交警将进行劝导,督促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目前,德阳市交警支队已对2338名未佩戴头盔、2669名未使用安全带的驾乘人员进行了现场安全教育。接下来,在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德阳市交警支队将结合创城测评标准,分批次推进20个重点路口的规范管理工作,包括:泰山路长江路口、泰山路绵远街路口、泰山路岷江路口、泰山路珠江路口、泰山路松花江路口、泰山路青衣江路口、泰山路金沙江路口、蓥华山路青衣江路口、庐山路长江路口、庐山路岷江路口、庐山路珠江路口、庐山路西湖路口、庐山路北泉路口、庐山路黄河路口、庐山路凯江路口、庐山路旌湖路口、庐山路青衣江路口、庐山路渭河路口、罗江万安北路升平路口、罗江万安北路纹江路口。
行动中,将重点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穿马路,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