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政府办发布通知,决定……

2021-04-08 17:56:00   达州发布

2020年4月28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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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达州出台9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

注意了!

达州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延长执行期限

近日,达州市政府办发布通知,决定延长《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房九条”)执行期限。
新的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新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房九条”中的个别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不再执行“房九条”中“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通知延长了购房补助的执行期限,将“房九条”中的购房补贴范围和期限调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按照存量土地归属权,由市、区财政分别对各自供应土地的开发楼盘购房者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纳入增量土地上的商品房,购房补贴由市级财政补助30%,区级财政补助70%”。

同时,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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