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刃向内!德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十条禁令”“行为规范”

2021-10-20 09:49:00   德阳日报

“严禁私自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

“务必管好八小时外,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积极涵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

“工作日离开德阳市、周末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离开四川省的,要向分管领导报告……”

近日

德阳市纪委监委制发了

《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和

《纪检监察机关室主任行为规范》

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

监督管理

立起了新的标尺

《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容易触碰的问题,明确提出10个禁止式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约束、防范被围猎,立规矩、亮底线。

《纪检监察机关室主任行为规范》针对室主任的日常工作全流程,明确提出8个务必,12个禁止,为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室主任队伍,夯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坚力量提供了行动指南。

“《十条禁令》和《行为规范》就是盯住人看住事,直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风险点、难点、痛点,既为我们的日常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南,又为我们念响了‘紧箍咒’,严明了‘高压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黄仲琼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已经收到了这份关于“自律、责任、奋斗”的行动令,我们应当立即行动起来,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做事,以忠诚干净的操守做人,展现纪检监察人最美的奋斗姿态。

据悉,此次制发的《十条禁令》和《行为规范》只是德阳市打响纪检监察“刀刃向内”的第一枪。“从严治党首先要从纪检干部自身严起,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生免疫力,权力不是百毒不侵的防火墙,背景经历不是万法不破的琉璃身。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我们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自觉将手中的权力送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隆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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