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日前,《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正式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根据要求,《目录(2021年版)》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市(州)要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在2022年2月底梳理公布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汇总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确认。国家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调整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