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12-08 16:51: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12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为何要出台《管理办法》?省住建厅总工程师杨搏介绍,国家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上位法也有要求。此外,四川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同时残疾人群体数量庞大,达622.3万人,再加之对无障碍环境有需求的儿童、孕妇以及伤病患者等社会成员。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日益增多。

杨搏介绍,《管理方法》共七章、四十七条。将从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等方面对残疾人日常生活予以保障。

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方面,一是规定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二是强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的责任;三是规定制定并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列举优先改造的机构和场所;四是明确与无障碍出行密切相关的道路、公共交通和停车位等交通设施及标志的建设与管理要求;五是规定无障碍设施及标志的管理主体及维护责任。

在无障碍信息交流方面,《管理办法》围绕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影视、阅读、上网、考试、移动终端应用以及参与公共活动等方面,明确无障碍信息交流支持与服务措施,为其融入社会生活提供便利。

在无障碍服务方面,规定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服务功能;对社区服务、居家改造、参加选举、驾驶培训、报警呼救、应急避难等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提出具体要求;鼓励市场主体安排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无障碍交通服务。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并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住建厅法规处处长李根芽介绍,针对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改变其用途,以及保护及维修不及时等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再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无障碍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下一步新建、改建、扩建无障碍设施,具体时间安排是怎样的?省住建厅城建管理处副处长江浩介绍,将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关联度,优先改造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紧随其后,接着是与残疾人生活相对相关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关系相对较弱的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最后是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

“《管理办法》出台后,直接受益的主要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等有特殊需求的群体。”杨搏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也会让这些群体更加方便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更加便捷地交流信息、获得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和享受便利的居家生活。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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