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2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相关要求,省医疗保障局收集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试行期间的执行情况,拟对144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继续执行原价格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省医疗保障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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