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无障碍设施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也是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无障碍出行的良心设施。近期,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在新出台的《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盲道、无障碍卫生间、轮椅通道等无障碍设施
,或者改变其用途。”
一、对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对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提出了严格要求。其一,须对无障碍设施及其标志进行保护和及时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其二,须对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其三,一旦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须承担赔偿责任。《办法》起草组成员、四川省住建厅标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建立了一个互相监督的闭环: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行政执法部门、社会公众监督针对无障碍设施的破坏和侵占行为,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所有权人或管理人的保护和维修责任,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社会公众监督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办法》出台前,故意损坏、非法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实情况,《办法》中明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相关负责人介绍,“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改变其用途,以及保护及维修不及时等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再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尤其需要注意避免占用盲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
三、对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投诉举报渠道?
“一方面,可以直接向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反映;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会跟进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举报人。”相关负责人说,“《办法》中提出‘ 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及其家属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督导员和评价员’,也是欢迎公众监督评价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管理的直接体现。”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