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市民、青年人!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门槛

2022-02-17 11:20: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如何?2月17日上午,记者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2021年底,我省已有公租房63.9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4.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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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租房保障方面,公租房主要是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起重要的兜底作用,已基本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我省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发展公租房,截至2021年底,已有公租房63.9万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51万余套),在保对象60.2万户,在稳定公租房实物配租能力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共向38.4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6.1亿元,将30多万农民工等新市民纳入了保障范围。同时,还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扩大到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群体,切实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

在城镇棚户区改造方面,“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实施棚改项目109.1万套,超过300万棚改居民实现出棚入楼,已基本完成现有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稳步推进剩余零星城市棚户区改造,2021年已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4.5万套,2022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3.6万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与这两者有何不同?据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门槛,帮助他们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经调研后,我省决定主要在常住人口超百万、人口净流入大,产业工人较多、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城市及其他有需求的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的“十四五”时期住房供给的重点任务。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结合我省发展实际着力解决城镇常住人口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构建起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为补充住房保障体系。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实习记者 潘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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