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个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文件出台:对象为四、八年级学生,学科领域全覆盖

2022-07-24 10:49:00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客户端

四川省教育厅于日前印发了《四川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有序推进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督导体系建设,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据悉,四川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省级质量监测工作,积极探索构建监测机制,在2014年、2015年监测试点的基础上,于2021年全面开展省级监测。《方案》由总体思路、监测对象、监测内容、监测工具、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监测结果、组织实施七个部分组成。作为全省首个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文件,《方案》既回应了精准服务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现实需求,也满足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推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案》规定监测对象为四、八年级学生,分县、学校、学生三层实施随机抽样。在三年一轮的监测周期内,样本须覆盖21个市(州)。明确规定每年抽取18个样本县,每县原则上抽取18所小学、12所初中,样本学校和学生均较国家规定有50%以上的增量,使样本更加丰富、更具代表性。监测内容方面,根据2022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细化了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监测内容,将地方课程纳入监测,使监测内容更加全面,体现地方特色。

《方案》还明确了“监测工具”,包含学科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表现性测试工具。学科测试卷测查学生学业水平,相关因素调查问卷分学生、教师、校长三类问卷,表现性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和艺术测试。规定三年为一个监测周期,明确要求学科领域全覆盖,一般每年5月集中实施。监测结果包含水平划定、数据分析、报告研制、结果运用等四个部分,着重强调了结果运用,即服务决策咨询、督促问题改进、支撑督导评估、引领质量提升。

《方案》要求,全省教育督导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问题反馈、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发挥好监测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方案》的指引下,鼓励引导各地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区域监测,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质量监测模式和经验。

质量监测结果将在服务决策咨询、督促问题改进、支撑督导评估、引领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作用。四川省教育厅也将统筹建立监测结果运用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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