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大邑县䢺江河飞凤村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原则同意划定或调整划定大邑县䢺江河飞凤村,成都市龙泉驿区东风渠、东干渠麻石桥,雅安市青衣江黄泥岗,雅江县格西沟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广汉市三星堆、梓潼县自来水公司西河村、广元市上西水厂等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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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要求,本次划定和调整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本次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城市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