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官网获悉,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我省将从提升能力、优化环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加强金融政策支持、促进成果转化、办好四川省 “互联网+”大赛、加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其中,四川将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创新创业导师不少于200人。办好四川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大赛;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各高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支持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单设在校大学生赛道,给予单列奖励指标政策倾斜。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5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每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不少于5000个、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500个,推动中央(省属)企业、科研院所和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创新资源,利用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园区。
《意见》还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来源做出了详细规划。要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大学生创业,对成功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9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意见》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我省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担保要求,对10万元及以下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大学生,免除反担保要求。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