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将环保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环保诚信企业、良好企业、警示企业和不良企业,并据此实施相应的激励或惩戒。(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