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 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为鼓励先进,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94 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四川共7个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获奖。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四川)
先进集体(7个)
四川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四川民族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
先进个人(11个)
汪万凤 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周作明 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
胡 秀 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副校长
漆 英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正高级讲师
鲁 华 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园长
王韦皓 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刘 雯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刘 瑾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科长
王梦颖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教师
李建军 乐至县东山镇镇长
祝 捷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福利保障处处长
据悉,截至2020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比例超过 95%,文盲率下降至2.67%,创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国家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成功典范。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