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利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缓解残疾人家庭负担
各市(州)在行动
自贡市
受助对象
一、具有自贡市户籍的、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高中以上的残疾学生(中职、中专生除外)。
二、具有自贡市户籍、父(母)属低保对象、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子女大学新生。
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残疾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新生一次性补助: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研究生6000元/人。
三、取得国家开放大学、自考证书的残疾人一次性补助:大专3000元/人、本科4000元/人、研究生5000元/人。同等学历的补助只能享受一次。
四、困难残疾人子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一次性补贴:专科2000元/人,本科3000元/人。
申请材料
一、普通高中学生: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校学习证明。
二、残疾大学新生: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三、取得国家开放大学、自考学历证书的残疾人: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父(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子女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方式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残联或高新区社军局申请。各县(区)残联及高新区社军局联系方式:
自流井区残联:8204578
贡井区残联:3309948
大安区残联:2216822
沿滩区残联:5192968
荣县残联:6225691
富顺县残联:7108098
高新区社军局:8266875
巴中市
残疾学生
巴中籍残疾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专科、本科第一年可申请助学补贴3000元、5000元,后续在校期间每年可申请生活补贴2000元、3000元。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一次性助学补贴10000元。
考入985、211或双一流大学本科特别优异的,除享受户籍地残联补贴外还可向市残联申请一次性补贴5000元。
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巴中籍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父母有一方为重度残疾人或双方均为残疾人,持有效残疾人证)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专科、本科第一年可申请助学补贴2000元、3000元,后续在校期间每年可申请生活补贴1000元。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一次性助学补贴5000元。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
应于当年9~12月向户籍地县(区)残联递交《补贴申请表》《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附高考成绩单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生活补贴需提交在校学习证明,在校学生证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县(区)残联依据申请表及材料对受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县区残联直接将资助金发放到受助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资阳市
资助对象
具有资阳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正在接受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的在读困难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
具有资阳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
具有资阳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困难残疾人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或由乡镇出具证明的一般困难户);
具有资阳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残疾人(取得证书之日起三年内)。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每人每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年500元;
高中阶段(普高、职高)一次性资助1000元;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另再资助1000元/人;
专科及以上一次性资助2000元;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另再资助1000元/人。
每一个受助对象,一年只能享受上述其中一个资助项目,且高中及以上资助项目在同一教育阶段不可重复申领(已享受资阳市残疾人高中阶段及高等教育阶段教育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不进行补差)。
申报时间及途径
在资阳市辖区内就读的学前、义务及高中阶段(普高、职高)的残疾学生每年9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资阳市残疾人教育资助申请表》。
由学校统一核实学生在校情况、残疾情况及家庭困难情况等信息。申请表由学校保存备查。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如实填写《资阳市残疾人教育资助受助人员花名册》,报当地教育部门汇总审核盖章。
教育部门将相关资料送同级残联。
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凭困难家庭证明、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残疾人高中(职高)学生凭就读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残疾人大学及以上教育阶段学生凭当年全日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及以上教育阶段学生凭当年全日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证明父母子女关系)、困难家庭证明;
非全日制残疾人大学及以上教育阶段毕业生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每年9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资阳市残疾人教育资助申请表》。
以上资料均需乡镇(街道)核实、签署复印属实(或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