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四川省沱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四川省沱江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力争到2035年,沱江流域防洪薄弱环节基本解决,重点城镇、重要河段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50年,全面建立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实现流域防洪管理现代化,地级城市及重点保护对象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县级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乡镇和农村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批复要求,《规划》的实施,要遵循“以泄为主、蓄泄兼筹”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段施策,加快构建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总体布局,加强重点城镇防洪体系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全面提高沱江流域防御洪水灾害的能力。同时,加强河湖管理,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流域防洪调度,强化洪水风险管控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超标准洪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