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联合制定了
《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
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
政策把握、办案要求
及有关工作制度机制
据此,我们重点说一说
医保骗保犯罪涉及哪些罪名?
01
诈骗罪
医保骗保犯罪所涉罪名主要为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诈骗罪占医保骗保犯罪所涉罪名的93.65%。主要有以下三种医保骗保情况构成诈骗罪。
1.定点医药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保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8)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2.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保的:
(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2)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5)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等,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6)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3.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
0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03
贪污罪
贪污罪也是医保骗保犯罪涉及的常见罪名,主要涉及两类人员,一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
划重点!定点医药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骗保可能构成贪污罪。
04
买卖身份证件罪、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购买他人医疗保障凭证(社会保障卡等)并使用,可能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05
盗窃罪
盗窃他人医疗保障凭证(社会保障卡等),并盗刷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可能构成盗窃罪。
致富道路千万条
遵纪守法第一条
欺诈骗保可别搞
法律惩处跑不了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
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请拨打
我省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
028-8653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