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4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完善梯度化人才安居体系,成都市出台《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符合条件的A 、B类人才,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支持,预留房源数量不超过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 20%。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人才在项目销售前可向成都市住建局提出意向商品住房预留申请,由成都市住建局推送至项目开发企业。待项目取得销售许可后,属地住建部门指导开发企业根据预留申请,组织符合购房条件人才在30日内完成合同签约,其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
若申请预留数量超过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20%,则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按取得人才资格先后时间选房”的排序规则,以最大预留上限确定可享受预留支持的购房人才,未完成预留房源购房的人才,可正常参与该房源的购房或申请预留其他意向商品住房。
此外,人才通过购房支持政策报名登记购买“人数超过当期准售房源数的人才公寓、商品住房预留房源、关注度较高且选择公证摇号方式销售的商品住房”,在选房前,区(市)县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人才资格进行复核,由区(市)县住建部门对安居资格及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排序选房。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