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规范网络招聘服务提醒函→

2024-05-11 09:24:00   成都人社局

规范网络招聘服务提醒函

各网络招聘服务机构:

 为促进网络招聘服务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就业环境,现就规范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提示如下:

一、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内容

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包含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且所有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应当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二、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

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要对发布信息的要素、格式、表述等进行统一规范,要严格审查具体发布信息内容,确保职位描述、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等信息真实准确,禁止发布存在问题的信息。

对发布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要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招聘简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及用人单位委托证明等;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代招信息的,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应当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其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用人单位委托证明、求职收费情况等信息,避免不良企业、机构、个人利用招聘平台进行欺诈等行为。

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要通过风险警示提醒、线上智能审核、后台人工审核、线下人工考察、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资质信息动态监管、受聘人员回访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发布信息审核把关。

三、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和平台应采取多种方法及时跟踪招聘岗位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剔除失效信息,避免给求职者造成误导。未经授权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后未开展具体对接服务、对接时改变岗位信息、实际薪酬低于发布薪酬区间下限、未及时更新致使发布信息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均属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四、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

网络招聘服务机构要采取技术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招聘服务网络、信息系统、用户信息安全。要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防信息泄露、篡改、损毁等情况。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五、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

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供便捷有效的投诉途径,公开有效举报投诉方式,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积极优化改进服务。对用人单位或与其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立即暂停或终止服务,第一时间纠正或剔除违规信息,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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