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6月19日至20日,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市消委会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贯培训会。
会上,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全国消费维权新媒体联盟负责人王克祯从《消法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亮点,以及对《消法》作的细化和补充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讲解。同时,会上还邀请了成都市社科联副主席、副院长熊平对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省委、市委两级会议精神进行了宣讲,此外,会上还对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作了进一步宣传和介绍。
与会人士纷纷表示,培训内容既有理论指引、又有方法指导、更有案例展示,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受益匪浅,同时也达到了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扩大宣传面的目的。下一步,消委会组织将继续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推动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
成都市消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区(市)县消委会(消协)负责人和行业协会代表,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消费咨询专家、消费维权志愿者及投诉站工作人员等110余人参加了现场培训。德阳、眉山、资阳三市两级消委会组织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同步进行了观看学习。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梓菡 图片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