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8月1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通气会。会上,四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具体做法、企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注意事项作政策解读。

四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税务积极推动省政府顶格确定抵扣限额。即,招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报享受这一税费优惠政策时,企业要重点关注以下两点。一是关于享受条件。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失业人员应已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二是关于扣减限额方面,企业在7800元的扣减限额内,每月(季)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额小于年度扣减限额,差额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就不能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了。
另外,四川还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辅导服务举措。例如推出征纳互动服务: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关注四川省征纳互动平台,即可实现与税务机关的实时在线互动,获得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税费辅导服务。此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运用税收大数据,分行业、分类型、分人员将税费优惠政策与适用对象进行精准智能匹配,将税费优惠政策及办理指引个性化、针对性地推送给企业,实现“政策找人”更精准,“送政策上门”更及时。
据悉,接下来,四川省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精准推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强化指导督促,全面落实落细企业吸纳就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加油助力。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