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年9月1日,《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同步施行,开启了文化领域省际协同立法的先河。
为做好条例实施后的“下半篇”文章,9月18日,四川、重庆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在成都召开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实施座谈会。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川剧院团、专家、川剧工作者代表等到会围绕实施《条例》,交流贯彻落实举措,共商川剧创新发展之策。
据介绍,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颗璀璨明珠,川剧是多彩巴蜀文化的重要代表。川剧金鼓击节、高亢激越的高腔,词白典雅、格律规严的昆腔,旋律优美、结构严谨的胡琴,情真意切、蜀腔蜀韵的弹戏,诙谐风趣、节奏明快的灯调,连同变脸、喷火等绝活,已成为中华梨园的独特标识。
近年来,重庆市、四川省高度重视川剧艺术保护传承和创新,川剧振兴取得丰硕成果,涌现出《江姐》《金子》《草鞋县令》《白蛇传》《梦回东坡》等一大批名剧名作,梅花大奖得主沈铁梅,“二度梅”得主陈智林、陈巧茹等名家依旧活跃,张燕、周露、李玲琳等新生力量快速崛起。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川剧市场萎缩、基层院团濒临消亡、人才青黄不接、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亟需从制度层面发力,加强法治供给,推动川剧振兴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将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强领导下,与重庆市人大携手并进,统筹用好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法定监督手段,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以法治之力为川剧发展保驾护航,“希望广大川剧从业者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增强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创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培育更多业务精、品德优、有担当的曲艺人才,为繁荣巴蜀文化、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多作贡献。我们相信,川剧必将迎来创新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茜 曹健豪(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