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剑阁县拟公开考核招聘60名脱贫攻坚人才

2018-06-12 09:51:4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剑阁县拟公开考核招聘60名脱贫攻坚人才补充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名额为60名。

 

各招聘岗位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拟聘的乡镇事业单位,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中共剑阁县委编办、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选岗时负责提供)。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2

招聘对象、范围

 

完全符合《剑阁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相关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范围。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报名时已在剑阁县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3

报  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报名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4

考核招聘方式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按1:3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含3:1)的,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试方式考核招聘的,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则当天加试面试。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6600983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1296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6712380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0759

剑阁县监察委:6600998

 

源自:剑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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