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按照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德阳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9月1日,绵竹市全面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发放工作。
9月3日下午4时许,在绵竹市工作的台湾居民郭先生、卓女士来到绵竹市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递交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人像和指纹采集。20个工作日内,他们将领取到居住证,这是港澳台居民在绵竹市申领的第一、第二两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用居民身份证技术标准制作,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