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由于测量技术的进步,四川省飞龙峡森林公园(以下简称飞龙峡森林公园)实测面积(2860.85公顷)较省政府原批复的面积(2180.3公顷)多680.55公顷,为保持飞龙峡森林公园实测面积与批准面积一致,结合森林公园管理有关规定,省政府同意调整飞龙峡森林公园界定范围。
根据批复,具体调整为调出原飞龙峡森林公园界定范围内的自贡市贡井区土地54.2公顷;自流井区农团乡政府所在地和东升村、东风村、红岩村、草堂村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含狸狐洞水库管理房建设用地)161.19公顷,荣边镇尖山村、农团乡新国村生产生活等相关项目用地556.02公顷,荣边镇叶合村、干塘村、拱桥村及仲权镇竹园村、建设村和漆树乡杨柳村边界零散地块46.08公顷,荣边镇尖山村、农团乡东风村现有及预留市政基础设施用地12.98公顷。以上共计调出土地830.47公顷,不再作为飞龙峡森林公园界定范围。
同时,调入自贡市自流井区农团乡东升村及仲权镇竹园村、建设村和漆树乡杨柳村土地149.92公顷。调入土地作为飞龙峡森林公园界定范围。 飞龙峡森林公园内原有权属关系不变。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审核: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