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规定 四川这8个基金会被行政处罚

2018-09-18 16:11:41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省民政厅公布对四川宜宾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成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四川圣爱特殊儿童援助基金会、四川省体育基金会、四川省高德公益慈善基金会、四川荷福慈善基金会、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基金会、四川英子爱心基金会等8个基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公示。

根据公示,四川宜宾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成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四川圣爱特殊儿童援助基金会、四川省体育基金会未按规定参加2016年度检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上述4个基金会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高德公益慈善基金会参与房地产公司售房经营行为,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川荷福慈善基金会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2016年年度检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基金会未按规定参加2016年年度检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与房地产公司售房经营行为,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川英子爱心基金会,2016年年度公益支出为零,2015年、2016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审核:何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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