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行为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四川省巴中市经开区一男子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巴中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程某某(男,33岁,巴中奇章人)在新浪微博《牺牲消防员最后的朋友圈,让你有何感触?你想对逆行的英雄说些什么?》的报道中,发表负面评论“警察都是混蛋,死了活该”。奇章派出所民警立即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程某某承认了自己通过微博625288XXXX发表了该负面评论,感觉到行为错误后删除了该评论,并发表了致歉言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程某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余长洋 鲜小波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余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