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交警首次设置电动三(四)轮区域行驶规定 500名司机被教育

2017-06-11 18:33:06   四川发布

为有效打击各类道路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月10日,遂宁交警部门按照遂宁市公安局制发的《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和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发了《关于在市城区对部分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要求,在城区设置8个卡点整治电动三(四)轮车乱穿乱进城的现象,并宣传设置规定的区域行驶规定。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对电动三(四)轮车进行规划区域行驶规定,是遂宁结合地方交通道路情况首次制定的规定。整个整治行动共分为两个部分,6月10日到6月2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6月20日后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无证无牌或者不按规定进城的电动三(四)轮车主进行处罚,暂扣车辆。开展整治首日,城区交警部门共现场教育500余名司机。

新规:

遂宁电三(四)轮白天不能入城

特殊工种需到交警部门报备按规定行驶

10日8点30分左右,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来到遂宁明月路y字路口,只见该路口已经设置起了交通整治卡点,遂宁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交警正在现场对随意进入城区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教育。“今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电动三(四)轮车不能进城。”遂宁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李成对乱入城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解释。

李成介绍,遂宁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共设置有3个卡点,对电动三(四)轮不按规定进城的现象进行整治。电动三(四)轮车白天不能进城的规定为遂宁交警部门制定的新规。该规定在6月10日正式执行。限制通行区域:南至南环路(含)及城南立交桥(含)以北,北至开发区铁路桥(含)以南,西至遂回高速公路罗家湾入口(含)到西山路及广德寺(含)以东,东至原国道318线以西(不含318线)。机动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禁止通行时间为: 每日7:00至20:00。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邮政、市政、园林、环卫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单位,以及其他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单位,在限行时段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上述车辆,须到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凭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核发的通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

整治:

全城设置8个整治卡点

500名不按规定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主被教育

电动三(四)轮车乱占道、乱行驶的问题,易诱发很多安全事故。据遂宁市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至今,遂宁市电动三(四)轮车引发交通事故达3060起,致12人死亡,1112余人受伤,电动车发生事故占事故总量的28.31%。

与此同时,近年来遂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对改善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出了许多建议意见,其中,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轻型货车进城、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行驶等乱象整治的呼声较高,许多市民致电《阳光问廉》督促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

“为改善城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市民的人身安全,在整治首日城区共设置有8个卡点,现场教育500名不按规定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主。”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整理直属一、二大队传来的数据,整治电动三(四)轮行动首日共设置有8个卡点,共有500名不按规定乱进城的电动三(四)轮司机被教育。同时,这500名不按规定乱进城的电动三(四)轮司机的车辆,均已被做标记和登记。如若再次乱进城,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李海波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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