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成都治霾十条”正式出台了!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今天(18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成都治霾十条”共有47条细化措施,将力争在2017年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0天以上。
日前,成都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实施“成都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成都治霾十条”),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大力推进铁腕治霾,打好蓝天保卫战,共建共享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颗粒物及臭氧污染为重点 47条细化措施铁腕治霾
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成都治霾十条”新闻发布会
根据“成都治霾十条”提出的目标,成都力争2017年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97、5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比2016年分别下降7.6%、7.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0天以上。
据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军介绍,成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较高,加之受到云雾多、湿度大、风速小的盆地气候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每当岁末年初持续出现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很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霾污染。
如何铁腕治霾,实现230个以上优良天?据悉,此次成都出台的“治霾十条”以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将重点围绕源头治理、分类治理和协作治理提出了十个方面的47条细化措施,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促进成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确保230个以上优良天 具体的措施有哪些?
着力推动主城区烧烤店“碳改电”,制定相关补贴政策,2017年完成烧烤店“碳改电”70%以上;
清理整治园区外“小散乱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取缔“小散乱污”企业9400家以上;
2017年24门以下砖瓦窑、陶瓷等建材行业落后产能全部淘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户;
年内完成450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搬迁、关闭,确保2017年全市燃煤锅炉淘汰50%以上;
今年重点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43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
2017年全面淘汰黄标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予办理入城证和渣土运输证;
率先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尽快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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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PM10、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地方政府实行约谈
据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军介绍,成都将坚持大气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由市大气办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建立空气质量月排名和通报制度,对PM10、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地方政府实行约谈,并将大力开展移动执法,健全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协作机制,坚持环境违法“零容忍”,加强行刑衔接,常抓不懈,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物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在强化基础保障方面,成都将建立更加完善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科技治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
附件:“成都治霾十条”全文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清理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二、强化露天焚烧常态化管控,中心城区烧烤店实施“碳改电”。
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燃油发电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
四、开展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水泥、钢铁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五、实施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
六、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坚决淘汰黄标车。
七、综合防治臭氧污染,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分类治理。
八、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提高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
九、推动成都平原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十、开展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协调重点排放企业错峰生产。
四川发布客户端实习记者 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