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即日起开展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集中整治

2017-06-28 08:14:58   成都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省教育厅昨日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正式发布《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减负工作的指导、督促,认真贯彻落实“十严十不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此外,省教育厅还专门明确,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向社会公布,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对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发布后仍顶风违规者,要严肃查处。

据悉,省教育厅欢迎市民朋友进行监督,并公布了中小学减负工作值班举报电话,为028-8611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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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

一.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不准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

二.严禁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

三.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不准侵占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生文体活动时间、缩减学生休息时间。

四.严禁违规补课,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

五.严控考试次数,不准违规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

六.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不准违规以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

七.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

八.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笔试方式或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为依据招生。

九.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十.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的心理压力。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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