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广安市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解读广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安在2020年前,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将突破100亿元。
日前,广安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特种作业车辆(救护车、抢险车等应急抢险车除外)、公交车逐步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物流、出租车推广使用面要达到60%以上。
从2017年起,全市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及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再使用燃油车;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市本级及区市县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更新或新增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95%。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到2020年,广安将引进和培育1-2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产业的产值达到100亿元,综合生产能力1万辆以上。
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广安市也出台了配套措施。购买纯电动客车、乘用车和专用车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市级财政将参照中央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交警部门在新能源汽车上户等方面也将开启绿色通道。今年7月起,5年内,对新能源汽车还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环保免检,减半收取停车费。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广安境内通过公共充电设施充电的,5年内免缴充电费。
据广安交投集团负责人介绍,广安市今年将新建189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71个已经建成投用,33个充电桩已建好基座,预计本月中旬即可完成设备安装,充电桩均采用国标充电接口,能满足大部分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同时,未来广安新建公共停车场要按停车位的20%配套建设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按停车位的20%并预留10%配套建设充电桩。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投用的充电桩,按每个300元给予补贴。
康建林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敬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