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批准广元市烈士陵园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重点保护单位

2017-07-25 17:10:46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广元市烈士陵园(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漫天岭路1号)确定为四川省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

批复明确,烈士纪念建筑物具有重大的革命纪念意义和历史文化价值。要求广元市划定烈士陵园保护范围,进一步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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