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强化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管理,规范责任人履职补贴资金使用,水利厅、财政厅联合起草了《四川省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张义才
电 话:028-86935967
邮 箱:scfxb@qq.com
附件:四川省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