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省安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安办〔2021〕14号)和《四川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于2021年5月启动了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和复评工作。
经过企业自评申报、省安办组织市州应急局带专家交叉评审、应急厅相关处室复核把关等程序,按照择优示范、好中选优的原则,拟命名下列19家企业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9家企业拟继续保留“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
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应急厅宣传动员处反映。内容要真实有据,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子轩
联系电话:18982305595
电子邮箱:scyjtxcdyc@163.com
2.2021年复评拟继续保留四川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企业名单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