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成都早已明确规定广大司机朋友请勿向车外抛洒物品,但个别“老司机”仍然改不了这一坏习惯。这不,成都一司机违法后不仅被“蓉e行”举报、被罚款100元,而且所属单位也受到了影响。
△当事司机在行驶中向车窗外垃圾
“您好,我们是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分局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你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川A0G665车辆的司机向车外抛洒物品,涉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已受理违法举报线索,并将按照规定调查。我们今天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告知你们单位。”今天(28日)下午,在高新区益园三路16号的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现场,交警一分局民警吴晓乔将《告知单》交给了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汲取经验教训,管好单位的所有车辆。”该工作人员边接《告知单》边对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说。
据了解,该单位车辆被何先生开出后,于8月17日上午7点37分行驶至双流区双楠大道出城方向时,向车外抛洒物品被市民通过“蓉e行”举报。记者在由警方提供的举报视频中看到,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向车外扔出一个食品盒状的物品,差点将正在道路边打扫卫生的一位环卫工人砸着。
“‘车窗抛物‘的性质是很恶劣的。”吴晓乔说,一方面,“车窗抛物”破坏了城市干净整洁的环境;另一方面还具有很大的交通隐患,特别是在高速行车过程中,车辆之间相对速度较快,抛物直接砸中车辆将直接导致车辆受损,甚至后车为了紧急避让前车所抛出的物品,采取猛打方向等避让措施也极容易引发交 通事故。“很多环卫工人就是为了打扫这些抛洒物而被撞伤、撞死。”吴晓乔说,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遵守道法规定,切勿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同时,该司机也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另外,吴晓乔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举报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三点:一是拍摄质量要清晰;二是要反映违法特征;三是拍摄的视频时间段最好控制在1分钟之内。“这样才能方便警方取证,便于调查处理。”吴晓乔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夏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