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公安部门获悉,从9月18日起,德阳市主城区内实施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禁鸣区示意图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主城区机动车噪音污染,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德阳市交通管理实际,德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德阳主城区内实施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德阳市区禁鸣区域为北至青衣江路、南至嘉陵江路、东至秦岭山路、西至西一环。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洒水车、工程抢险车及可鸣特种笛声的车辆外,进入禁鸣区域内的所有机动车辆禁止鸣喇叭。禁鸣时间从今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凡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图由德阳市公安局提供)(记者 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