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0月20日,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这是四川首个类似机构。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全国人大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人民调解法》,为调解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今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公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就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成立了四川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
该所从所内选任五名具有信访、司法和社区工作经验的律师作为首批调解员,并聘请两名具有司法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作为特约调解员,制定了《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暂行规则》,就调解员选任、调解案件受理、调解工作准则、调解行为准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