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钓友 这个新规今天起实施

2024-12-01 22:07: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成都市发布了《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天然水域的垂钓活动,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记者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该办法有哪些亮点?有哪些规定和资深钓友息息相关?具体来看。

明确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成都市所有天然水域内的休闲垂钓活动,要求所有组织和个人遵守规定,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不得破坏渔业资源,钓获物不得用于交易。

管理职责划分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将负责全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的管理工作,而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依法查处非法垂钓行为。

具体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同时规定了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等,并要求禁钓区设置明显标识。

该办法规定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根渔线、不超过两个钩尖的钓具进行垂钓,并禁止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

该办法规定每人每天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需放回原水体。严禁销售、收购天然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

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不得再放入天然水域。常见的外来入侵物种有:巴西龟、豹纹脂身鲇(俗称清道夫)、红腹锯鲑脂鲤(俗称食人鲳、食人鱼)、尼罗罗非鱼(俗称罗非鱼)、克氏原螯虾(俗称小龙虾)等。 

同时,该办法规定团体性野外垂钓活动需提前15日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活动时接受监督检查。

此外,该办法要求垂钓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具备从事野外垂钓活动的身体条件,需自觉携带必要的水上救生设备,主动识别和避开高压电线、激流险滩等危险区域,同时自觉保护垂钓水域、沿岸生态环境,及时处理垂钓产生的废弃物。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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