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锂电产业是四川绿色低碳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为巩固提升四川锂电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全面构建评价方式科学、指标体系完善、结果应用全面、引导作用突出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体系,优化完善土地、财政、金融、能源、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各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新建项目明确投资门槛,推动建成项目技术改造、提档升级,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推动全省锂电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构建形成质量效益更好、技术创新更强、绿色安全更高、要素配置更优的产业新格局,实现“四川锂电”供全国销全球,为先进材料产业提质倍增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建立“一票否决+主干指标+优势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前置性评价和实质性评价。采用多因素综合分析法,按照各项指标、子目标、目标权重值,计算得到评价分值。各项指标最低为0分,主干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将优势指标作为加分指标,合计加分不超过10分。根据项目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将参评项目分为A、B、C三档。A类项目(优先支持类)为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B类项目(鼓励提升类)为质量效益和技术水平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项目;C类项目(倒逼转型类)为综合效益和技术水平滞后,需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或倒逼加快转型发展的项目。
同时,对A、B、C三类项目的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列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生亡人事故的直接归于C类。
《实施方案》强调,坚持省级指导、市(州)主导、县(市、区)主体原则,由省级部门强化政策统筹,市(州)细化制定差别化的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主要为实施差别化的项目配套政策、财税金融政策、要素保障政策。构建与项目挂钩的审批、用能、用水、排放、财税、金融等资源要素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加大A类项目正向激励和C类企业反向倒逼力度。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保障措施,将项目评价结果与产业优化布局、产业园区提档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项目赛马比拼、企业竞争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