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数促中心的组织申报、批复认定、运行评价等管理行为。
《办法》所称数促中心,是指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数据局)根据全省数字化转型需要,以支持跨领域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转型升级、助力经济社会降本增效为目标,依托数字化转型水平领先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法人实体,面向区域、园区、集群建设的综合数字赋能平台,依托产业“建圈强链”链主企业建设的产业链数据平台,是全省“智改数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促中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设可信数据底座、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等数字化平台载体,引育数字化服务经纪人才和技术团队,开展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助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办法》明确,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负责统筹指导数促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相关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数促中心申报、批复认定、运行评价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指导数促中心的建设、运行和发展。
数促中心实行年度运行评价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牵头,原则上每年对数促中心进行一次集中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数促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统筹支持承担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省预算内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