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日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简称《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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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适用于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人、申报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及其办事机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
其中,《规范》明确:
申报人:有义务配合做好职称评审各环节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申报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审核推荐工作中应当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认真做好推荐前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并有义务积极配合评审组织者处理好与申报人相关的投诉异议。
评审专家:应正确履行评审职责,自觉抵制各种干预评审工作的不良行为,根据评审相关规定和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科学地评价评审对象,不带任何个人或部门、行业的偏见,郑重、负责地履行评审专家职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专家抽选、评审活动组织、评审资料归档等工作,不得在职称评审各环节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干扰职称评审活动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