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集中采购

2024-12-17 17:18: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分类采购、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更加合理的价格形成、供应配送、监督管理等机制,构建阳光规范的采购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减轻人民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参与我省集中采购的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的医药企业(包括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下同)适用本方案。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后适用本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实施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在用所有药品原则上应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开展线上采购和结算。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情况纳入“两定”协议管理和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且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在定点资格管理、医保总额控制、医保基金预付、基金结余留用等方面,依情形分别予以处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医药企业购销环节过程监控,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强化药品质量监管,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