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晓丽辞去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和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决定:
接受王晓丽辞去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任命:
田一澍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高茜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余宁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唐部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熙湘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廖敏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继兵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辛利平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马熙湘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吉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